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6-03-28 14:47:56.0 |
驻马店市清河佳苑住宅小区(B区)、(D区)地下车库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MD2016-125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清河佳苑住宅小区(B区)、(D区)地下车库工程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发改城镇[2014]28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B区位于驻马店市盘龙山路、纬六路与规划支路围合区域内,总建筑面积26728.8平方米;D区位于驻马店市靖宇北路、创业大道与规划支路围合区域内,总建筑面积25334.2平方米。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B区地下车库,二标段为D区地下车库;
2.3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 30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的独立法人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类似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预定施工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15518329997
4.2 招标文件发售实行预付款办法,交纳预付款的投标申请人持收据证明领取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财政局三楼 地 址: 驻马店市纬一路广安大厦13层
联系人: 文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396-2611644 电 话: 0396-2685066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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