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6-03-25 13:09:18.0 |
新城路、富通路、文津巷路、湘汉路工程经长发改【2009】97号、长发改【2013】716号、长发改【2014】776号、长发改投资【2016】3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南湖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勘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路、文津巷路、富通路、湘汉路道路工程勘察
2、建设地点:位于天心区。
3、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33100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其中:新城路(南湖路-湘江大道)(除南沿路-都江路段)长3000米,宽18米,投资估算约30000万元;文津巷路(湘江大道-书院路)长296米,宽18米,投资估算约1100万元;富通路(湘江大道-书院路)长255米,宽9米,投资估算约500万元;湘汉路(书院路-湘江大道)长241米,宽30米,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
4、勘察周期:勘察周期45日历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总体进度的要求。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新城路(南湖路-湘江大道)(除南沿路-都江路段)、文津巷路(湘江大道-书院路)、富通路(湘江大道-书院路)、湘汉路(书院路-湘江大道)工程项目的勘察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年检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小于2000米的类似市政道路勘察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任勘察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应具有工程勘察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4、拟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部岗位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3月29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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