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 的 雨湖区2016年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建设 项目,政府采购编号:XTHX-20160326,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6032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2016年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XTHX-20160326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亩) |
预算(万元) |
01 |
姜畲镇尚泉村
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 |
1000 |
408 |
02 |
姜畲镇力塘村
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 |
1000 |
408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01 |
姜畲镇尚泉村
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 |
见附件1-1 |
见附件1-1 |
见附件1-2 |
02 |
姜畲镇力塘村
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 |
见附件1-1 |
见附件1-1 |
见附件1-2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
|
|
|
|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湘农联【2016】30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注册法人,是所投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千亩示范片建设的服务主体,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新型服务组织或公司等)。
(2)本项目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交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
联 系 人: 齐振新
电 话: 0731-58205972
地 址: 湘潭市雨湖区鸡公嘴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莉、邓琪
电 话: 0731-58563896
地 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附件
附件1-1:
2016年雨湖区VIP+n千亩示范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雨湖区VIP+n千亩示范片共分两个包,其中第一包为千亩片01,位于姜畲镇尚泉村,具体区域在姜畲示范区范围内岳临高速西侧;第二包为千亩片02,位于姜畲镇力塘村,具体区域在团结渠两侧。
二、项目实施内容
1、修复治理技术模式
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2016年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示范片指导方案》要求,示范片统一推广VIP+n修复治理技术模式,即“低镉品种+淹灌+石灰+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翻耕”组合技术模式,结合雨湖区实际,同时开展稻草移除工作。
①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统一种植镉低积累水稻品种。各示范片应根据当地生态气候条件及种植习惯,从湖南省《应急性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指导目录》中选择1-2个品种,早、晚稻低镉品种要科学合理搭配,集中育秧。
②淹水灌溉:全面实施全生育期淹水灌溉。按照《稻田镉污染修复治理水稻田间水分管理技术规程》统一实施,全生育期保持田间有水层,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尤其是在抽穗前20天至抽穗后20天内必须保证田间有3 cm水层。必须要晒田的丘块,要尽量降低晒田的程度和时间。
③施用生石灰:全面施用生石灰。双季稻和一季稻石灰均一次性基施,施用量均为每亩200 kg,施用时间为双季早稻、一季稻移栽前20天。
④施用土壤调理剂:全面施用土壤调理剂。该调理剂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根据2015年新技术新产品展示结果,选择降镉效果明显、经济适用的产品集中采购,统一发放至各示范片。土壤调理剂在施用石灰10天后,按照相应产品的使用说明统一施用。
⑤喷施叶面阻控剂:全面喷施叶面阻控剂。该阻控剂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选择降镉效果明显、经济适用的产品集中采购,统一发放至各示范片。在每季水稻分蘖盛期、灌浆初期等2个关键时期,分别按照相应产品的使用说明统一喷施。
⑥翻耕改土:全面实施翻耕改土。在双季早稻或一季中稻施用生石灰前,按照《稻田镉污染修复治理翻耕改土技术规程》统一翻耕,通过农用机械把耕地表层土壤翻埋到底层,翻耕深度为15-20 cm。
⑦稻草移除:早晚稻全面实施稻草移除。在早晚稻收割时,采用半喂入式收割机留低茬收割,移除稻草送收储站或进行其他利用。
2、比对试验
各示范片每100亩选定1丘1-2亩的典型田块,开展比对试验。将每丘田顺水流方向一分为二,一半为空白对照,不采取任何修复技术措施,按当地传统种植习惯管理;另一半按本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2016年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示范片指导方案》进行修复治理。
3、灌溉水净化处理
对示范片内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的灌溉水进行净化处理。每个示范片主要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沉降池、吸附池等灌溉水净化处理设施,结合灌排设施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4、农田基础设施改造
在示范区内,进行灌排设施建设和维护、主支沟渠清淤、田埂加宽加高防渗、机耕道整修等农田基础设施改造,切实保障修复治理技术措施落实到位,提升示范片整体效果。
(三)实施记录。实施过程中,全程详细记录各项技术措施实施区域与面积、实施时间与用量、田间日常管理等信息,每项登记严格按要求进行签名与确认,并造册存档,建立详细台账。
(四)样品采集。示范片田块确定落实后,立即按照网格法每10亩设1个基础采样点位,每个采样点严格按5点法采集土壤。在每季水稻成熟期,在每个基础采样点位,严格按5点法“一对一”采集土壤和稻谷样品。比对试验丘块,每丘田的处理和对照各布一个采样点位,采样时间及方法同示范片。示范样品编号,按照“千亩片01-县市区-示范-基础/早/中/晚稻-土壤-001”和“千亩片 01-县市区-示范-乡镇-早/中/晚稻谷-001”编码;比对试验样品编号按照“千亩片01-县市区-比对-基础/早/中/晚稻-处理/对照-土壤-001”和“千亩片01-县市区-比对-乡镇-早/中/晚-处理/对照-稻谷-001”编码。同一点位的土壤样品与稻谷样品编码流水号必须一致。样品采集时必须同步填写样品信息登记表,样品风干后立即统一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土壤样品送检机构: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麓谷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A1栋负一楼(中联重科麓谷工业园南侧,文轩路近麓云路),彭礼枚 15974277213。
农产品样品检测机构:湖南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农委院内食堂旁(教育街66号),刘雪鸿 0731-84423328、84423118、13787166936。
检测指标包括:土壤全镉、有效态镉、pH值、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CEC)以及稻米镉等6项指标。
三、具体服务内容
1、编制详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
3、淹水灌溉。
4、施用生石灰
5、施用土壤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统一采购,不在本次招标预算范围内)
6、施用叶面阻控剂(叶面阻控剂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统一采购,不在本次招标预算范围内)
7、翻耕改土
8、稻草移除
9、田间管理
10、比对试验(早、晚稻各20个)
11、样品采送(600个)
12、检测化验(600个)
13、田间工程(灌溉水净化处理,机耕道、水渠维护建设,田埂加宽加高等)
14、考核验收(提交VIP+n修复技术模式组织实施与运行管理的工作报告和实施效果评价的总结报告,以便评价考核)
四、验收及执行标准:
1、项目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六、质量保证
1、 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相关技术指标标准要求,提供的服务符合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2016年VIP+n修复技术模式标准化示范片指导方案》。
七、其它要求
1、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2.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和条件: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2.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验收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
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指定地点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人:湘潭市雨湖区农林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方式和条件: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合格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具体按合同约定支付。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另行商定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R 诉讼
□仲裁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协商解决 |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