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1]次 更新日期:2016-03-23 03:27:42.0 |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濮阳县户部寨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濮财预【2015】8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濮阳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县户部寨镇。
2.2 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工程;亮化、绿化工程;排水系统和垃圾处理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共三个标段,其中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3.1 第一标段:正兴路道路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亮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 第二标段:濮范路道路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3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本工程的所有监理服务。
2.4 投资额:约1200万元。
2.5 招标范围:1-2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3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6 工期:1-2标段: 9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各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社保查询网络截图及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如网上查询不到,则按无效标处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如经网上查询有在建工程,则无条件按无效标处理。
3.1.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社保查询网络截图及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
3.1.4 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个人社保查询网络截图及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
3.1.5 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1.6 项目经理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1.7 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2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
3.1.8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3.2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2 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3 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3.2.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3、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5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获取信息
5.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3 月 22 日至3 月28 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均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行查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五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第二标段:拾万元整(100000.00元);第三标段:伍仟元整(5000.00元)。
7.2 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财政局
联 系 人:肖股长
联系电话:0393--3311004
招标代理: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393—2060667 18639370718
地 址:濮阳市长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昆濮集团909室
电子邮件:hxzbpy0393@163.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6年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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