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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山东] 点击:[35]次 更新日期:2016-03-23 01:32:35.0
摘要:建设单位: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工程名称: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划分标段数:一个报名截止时间:2016
  建设单位: 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工程名称: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划分标段数:一个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7:00止
  开标时间:2016年4月12日09时30 分
  报名地点:莱阳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aiyangjs.com)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王爱玲
  联系电话:0535-7235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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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莱阳市。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莱阳市吕格庄派出所;工程名称:莱阳市公安局吕格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莱阳市公安局;面积:1317.13m²。
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工程估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70万元。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工程质量: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17:00止登陆莱阳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aiyangjs.com)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9号名仕豪庭508室。
5.2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4120930 分,地点为莱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莱阳市昌山路一号五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莱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阳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68号            地址: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9号名仕豪庭508室
邮编:265200                         邮编:264001 
联系人:黄浩                          联系人:杨晓斐、卫扬
电话:0535-7220875                   电话:0535-2128906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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