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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68]次 更新日期:2016-03-18 19:18:00.0
摘要: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作者:工程股发布日期:2016-03-0817:45:28查看次数:555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豫安县集其【2012】
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工程股   发布日期:2016-03-08 17:45:28   查看次数:555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豫安县集其【2012】00041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安阳县聚鑫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安阳县产业集聚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2.5工期控制目标: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具有劳动合同和加盖保险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个人帐产清单;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及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算起)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638日至2016315日(每日8:00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330日上午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聚鑫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科长                                    
联系电话:13837213434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725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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