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县善应镇洹水古寨生态农业景观旅游到户增收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安阳县善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善应镇化象村
2.2规 模:长廊33m,厕所4个,外卖房4个,四角亭4个,六角亭1个,钢制花架226m。
2.3招标控制价:1481461.54元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河南省小型项目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
3.5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
3.6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日期算起)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安阳县公共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县善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孟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670798433 电 话: 13523324325
附件1:清单下载
附件2:图纸下载
201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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