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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舜水河龙溪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75]次 更新日期:2014-02-22 00:00:00.0
摘要:一、招标条件湖南省蓝山县舜水河龙溪段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221号文批准建设,以及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3]297号文下达了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地方
一、招标条件

湖南省蓝山县舜水河龙溪段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221号文批准建设,以及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建指[2013]297号文下达了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蓝山县舜水河龙溪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境内

2.3标段划分和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主要监理工程内容为该项目综合治理河段总长8.411km,包括新建浆砌石挡墙护岸6段,长6.225km,新建浆砌石护岸护坡3段,长1.151km,恢复重建引水坝2处,新建潜坝1处,改造排洪渠1处,新建排涝涵1处,河道清障4.37万m3,批复的概算总投资2350万元。

2.4工期要求:8个月(240日历日)。

2.5本次监理时段:施工期和保修期(保修期1年)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主要监理人员应为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

3.4依据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1月2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备案工作的通知》,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8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218号(市水利局老办公大楼5楼)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4677600

招标代理:永州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218号

电  话:0746-8367858

传  真:0746-8367858

联 系 人:王先生  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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