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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弋阳嘉园安置区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7]次 更新日期:2016-03-14 12:06:53.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3-14来源:浏览次数:4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潢川县弋阳嘉园安置区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更新时间:2016-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潢川县弋阳嘉园安置区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弋阳嘉园安置区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2.2 招标编号:潢公采(2016008
  2.3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县弋阳办事处辖区,南靠京九大道,西临潢川县第一中学,东临县主干道丁香路,北至兴国路,毗邻规划的县第二人民医院;
  2.4 项目建设规模:33.23公顷;
  2.5 项目计划周期: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弋阳嘉园安置区编制可研报告、环评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弋阳嘉园安置区编制可研报告编制;
第二标段:弋阳嘉园安置区编制环评报告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建筑专业资格的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4、投标人 20133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3 14 -20163 18 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4 5 9 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807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371-65585906   
     传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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