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6-03-12 04:49:52.0 |
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经濮教【2015】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HNXDZB-20160105
1.3 工程位置:濮阳市清丰县
1.4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1.5 资金来源:中央、省、县财政资金
1.6 投资金额:约2000万元
1.7 工 期:200历天/标段
1.8 质量标准:合格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1)本项目共分10个标段。
(2)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高堡乡南乜城小学;
第二标段:高堡乡英满城小学;
第三标段:高堡乡第一初级中学;
第四标段:马村乡大岳村小学;
第五标段:马村乡贾家小学;
第六标段:马村乡中心小学;
第七标段:瓦屋头镇第二初级中学;
第八标段:仙庄镇第二初级中学;
第九标段:大屯乡李纪庄小学;
第十标段:韩村乡初级中学;
注:在以上标段中,每个投标企业最多可以针对以上 2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企业只能被其中一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时被两个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中标价金额取大舍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进行网上查询);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2013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非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业绩,附工程项目所在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有效),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网上查询。查询规定: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前365天内),在本地区相关行业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通报。(包括本县招标办对投标人发出的不良行为记录书面告知函);
(9)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3月 10日- 2016年 3月16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 29 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标段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60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303399525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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