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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江华年产3000吨稀土冶炼工业厂房工程-分离厂钢构件支架制作与安装项目(第二次)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80]次 更新日期:2014-02-18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矿江华年产3000吨稀土冶炼工业厂房工程-分离厂钢构件支架制作与安装项目已由永发改工[2006]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五矿江华瑶族自治县兴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矿江华年产3000吨稀土冶炼工业厂房工程-分离厂钢构件支架制作与安装项目已由永发改工[2006]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五矿江华瑶族自治县兴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矿江华年产3000吨稀土冶炼工业厂房工程-分离厂钢构件支架制作与安装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五矿江华年产3000吨稀土冶炼工业厂房工程-分离厂

2.3  招标内容:萃取槽钢支架、车间PVC支架、搅拌减速器支架、水箱制作及各车间平台制作安装、管钢支架、电缆支架制作安装,制作钢材量暂定420吨,以实际加工制作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分离厂钢构件支架制作及其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钢构件支架制作安装图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须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须具有安全岗位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部关键其他岗位人员包括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在2014年02月 18日至 2014年0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把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⑥施工员证;⑦质量员证;⑧安全员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格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358177186@qq.com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办领导小组。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五矿江华瑶族自治县兴华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39754742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207468688    1557531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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