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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9]次 更新日期:2016-03-08 12:44:07.0
摘要: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狮子坪乡人民政府

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狮子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6]第23号 

3、项目概况:卢氏县淇河流域狮子坪段水源地面源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卢氏县狮子坪乡。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维修原有混泥土路面、重新铺设混泥土路面、铺设给水及排水管道、安砌混泥土侧石、安砌人行道透水砖、砌筑混泥土挡土墙、安装太阳能路灯、栽植苗木等项目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5、建设地点:卢氏县狮子坪乡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项目投资:约199万元

8、资金来源:京豫对口协作资金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与本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业绩以在本企业任职期间发生的为准,若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时间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近三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书(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一式四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单独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份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使用。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3月08日—2016 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三楼)(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中标人不予退还)。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圆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1日15:00时。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狮子坪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7929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8-2351288  1393988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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