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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64]次 更新日期:2016-02-29 11:10:45.0
摘要: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经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浏制计[2016]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
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浏制计[2016]18、19、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
2.3、目概况: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再制造生产配套中心(A4、B1-B3栋标准厂房)、检测检验中心(A3栋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该部分建筑面积约为7.1万㎡;第二部分:再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信息跟踪服务中心项目该部分建筑面积约为3.8万㎡;第三部分:商业、公寓、食堂、地下建筑等项目该部分建筑面积约为4.2万㎡。
2.4、勘察、设计、造价咨询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详见任务书);
2.5、时限要求:再制造生产配套中心、检测检验中心(标准厂房项目)需2016年04月17日前完成地勘、初步设计及概算,04月26日前通过评审会05月22日前配合完成施工图成果审查备案,同步05月27日前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送审,06月27日前配合完成施工招标控制价评审(检测检验中心,单独出成果,再制造发展中心、信息跟踪服务中心项目增加方案设计阶段顺延2个月,商业、公寓、食堂、地下建筑等项目根据进度另行安排)。
2.6、招标上限价本次招标上限总价为442.89万元,分部上限价如下:第一部分:再制造生产配套中心、检验中心勘察包干上限总价为:8.5万元,造价咨询包干上限总价为10万元,设计上限单价为10.9元/㎡*7.1万㎡=77.39万元;第二部分:再制造产业发展中心、信息跟踪服务中心勘察包干上限总价为:13万元,造价咨询包干上限总价为15万元,设计上限单价为50元/㎡*3.8万㎡=190万元;第三部分:商业、公寓、食堂、地下建筑勘察包干上限总价为:13.5万元,造价咨询包干上限总价为10.5万元,设计上限单价为25元/㎡*4.2万㎡=105万元勘察费用与造价咨询费用以总价包干形式实施;设计费用按单价包干形式实施,以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2.7、招标范围:需修正一期外约100亩总图设计(达到初步设计评审要求)及范围内配套道路、排水(预留污水站、绿化除外)、铺装、围墙、门卫、亮化、供水、供电综合管线等设计;并完成1、再制造生产配套中心、检测检验中心7.1万㎡厂房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按立项检测检验中心A3栋单独出成果);2、约3.8万㎡再制造发展中心、信息跟踪服务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及预算;3、约4.2万㎡的商业、公寓、食堂、地下建筑等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三类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3.2.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勘察: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3.2.3造价咨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投标文件内必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应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设计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2.5若为联合体投标,开标现场应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
3.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及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为投标人必须配备人员。
3.4设计项目部各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置,统一要求为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及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人的业绩可在评标过程中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表3-11:商务部分评审计分表)。
3.5.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各专业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2015年8月-2016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评标办法
参照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件中的“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园二期三阶段勘察、设计、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63月17日9:00(北京时间)
8.2开标、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并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准时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有1人出席开标会。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网站(http://zzjd.liuyang.gov.cn/)《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及《浏阳日报》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208889 1837318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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