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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68]次 更新日期:2016-02-29 11:09:01.0
摘要:更新时间:2016-02-25来源:浏览次数:1161.招标条件信阳市平桥区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代
更新时间:2016-02-25    来源:   浏览次数: 116
 
1.招标条件
信阳市平桥区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平财公开招标【2016】 10
2.2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
2.3 招标内容:信阳市平桥区智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购置与安装,招标范围包括立体停车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土建、外封装、验收并办理交付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养以及伴随的相关配合服务等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为立体停车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人民币;
3.3 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
3.4 具有升降横移类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
3.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当地质检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报告,工程业绩累计不少于3个。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的提交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1-4.5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 报名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 报名人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 报名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类);
4.4升降横移类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型式试验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
4.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当地质检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报告,工程业绩累计不少于3个。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2 25 2016 3 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3 16  9  30 分; 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32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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