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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城春季(道路、公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次 更新日期:2016-02-29 11:06:39.0
摘要: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春季(道路、公园)绿化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城春季(道路、公园)绿化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春季(道路、公园)绿化工程

2、招标编号:BRR16-HN-ZB-053

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6、工    期:30日历天/标段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丰县城区道路绿化(文化路、黄河路、晓月路、叠翠路等)

第二标段:清丰县城区道路绿化(兴华路、人和大道等)

注: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也可同时被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时,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取前舍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0131月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且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网上查询到的业绩并截图打印)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225日至20163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县地税局斜对面)携带按本公告“2、报名事项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

 A.能证明符合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B.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进行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4万元/标段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2)资信保证金:

    金    额:每标段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请各投标人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账

    账户名: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0000 0064 3416 8311 6012

    开户行:清丰县农村信用联社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资信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上)(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及标段 资信金,资信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企业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5056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01717  13103939966    

查询本公告内容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www.pyjsgc.com)、濮阳市建设网(www.py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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