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5]次 更新日期:2016-02-25 09:56:43.0 |
2016-0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三口塘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食堂、公租房工程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5]16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祁发改核准编号[2015]112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祁阳县三口塘镇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三口塘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食堂、公租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三口塘镇境内;
2.3 规 模:祁阳县三口塘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食堂、公租房工程,总投资约523.9万元;
2.4 工期要求: 3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规定实行。
2.7 招标范围:祁阳县三口塘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食堂、公租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其中:门诊楼约:2400㎡,食堂约:400㎡,公租房约:2150㎡。总投资约523.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施工图及变更项目要求)。
2.8 标段划分: 按1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证明方式:需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办法(包括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押证,无论省内省外企业在湖南省内押证以湖南房屋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在湖南省以外的押证情况由省外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永住建发[2015]9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的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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