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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6-02-16 13:55:29.0
摘要: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

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电动执法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GM-2016-02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总投资金额:约人民币70万元。

供货及安装工期: 5 日历天。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采购电动执法车10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

3、投标人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iso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必须为A+B级别)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招标公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犯罪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信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 2 16 日至 2 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

招标文件费用300/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3 11 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整;  资信保证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收据,并将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银行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0000  0104  0594  1031  8012

七、开标事宜

开标时间:2016 3 11 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考县裕禄大道(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49803288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87568

招标代理: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503788805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兰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6 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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