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6-02-15 01:38:17.0 |
长沙市湘江大道(解放路-劳动路)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沙市湘江大道(解放路-劳动路)快捷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工程北起解放路,南至劳动路,全长1827m,标准路幅宽度54m,为双向十车道(主四辅六),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主线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40km/h。坡子街至西湖路段及劳动路交叉节点采用主线下穿地道方案,其中坡子街至西湖路段地道全长950m;劳动路交叉口地道全长553m。主线通道采用单箱双室,单室净宽8.25m。湘江大道由南往北设置进入华远商业中心地下车库的单向联络地道,地道净宽6.0m。解放路节点设置东往南定向左转匝道桥,桥梁标准宽度为10.5m,桥梁全长215m,为连续钢箱梁桥型式。另在坡子街口和杜甫江阁处各设置一座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荷载为城-A级,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天桥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由各专业部门隶属的供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网迁改和恢复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工程投资:人民币约7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00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总工期18个月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长沙市湘江大道(解放路-劳动路)快捷化改造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道工程、天桥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及交通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线迁改、防洪补偿补救和其他附属工程等的工程监理。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须附查询结果或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4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48个月)有一个及以上施工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或隧道)入围业绩;
3.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25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2人、监理员1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
若总监在长沙市还担任另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则投标人须增加1名总监代表常驻本项目工地,总监代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总监代表的设置,在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最低人员配备的基础上由投标人自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5投标人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6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6年2月3日~2016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2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工务局
10、行政监督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 84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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