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6]次 更新日期:2016-02-01 17:07:23.0 |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车站路)道路改建工程(给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兰考县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车站路)道路改建工程(给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兰考县城规划区
2.3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兰考县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车站路)道路改建工程(给水工程)
监理标段 : 兰考县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车站路)道路改建工程(给水工程)施工监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标段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兰考县裕禄大道(兴兰大道-车站路)道路改建工程(给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持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行报名。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且在有效期之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份。
5.3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整;资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0万元
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整;资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5.4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3 月 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23808816
招标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08605056
代理机构:开封市诚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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