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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公租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0]次 更新日期:2016-02-01 00:40:33.0
摘要:2016-01-28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公租房建设工程”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16-01-28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公租房建设工程”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已由金发改发[2015]52号批复、金发改许准字[2016]1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下拨的专项资金,其余资金由乡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公租房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五房商贸街。
2.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34.3万元,本工程采用底层框架+二至五层砖混结构总用地650平方米,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具体以金洞管理区财政局评审中心的价格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5合格标准和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200天(日历日);
2.8招标范围:其中建筑部分包括:钢筋砼、砌体、屋面及防水等工程;装饰装修部分包括:水泥砂浆楼地面、外墙面砖、铝合金玻璃窗、墙面抹灰、涂料等工程;水电安装包括:给排水、强电、消防、防雷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预算书和合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两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区范围承揽的工程无拖延一年工期;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同上;
3.5投标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7月-12月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7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而获得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如投标队伍超过20家(含20家)抽9家入围直接进入评审阶段。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相应的指定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祁阳县石鼓源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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