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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2]次 更新日期:2016-02-01 00:33:18.0
摘要: 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经清发改[2015]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受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对该
 

 

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经清发改 [2015]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受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慨况:

1、招标编号:HNXJZB2016025

2、工程名称:清丰县城关镇李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清丰县人民路以南、江渎路以北、和义路以西、风鸣路以东。

 4、建设规模:约25948.73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8404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175.00平方米,其中包括:917层住宅楼、811层住宅楼,建筑面积138020.00平方米;12-3层公建,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2-3层沿街商业,建筑面积33255.00平方米等主体建筑;以及项目区内道路及硬化、绿化景观、大门及围墙、给排水、电力、燃气、弱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工程。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

9、招标范围: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10、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的监理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211日以来,承担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不少于两个(必须能在网上查询到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监理单位进场必须具备的人员数量要求为:项目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2名;土建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电气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注:中标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应派监理人员数量,以满足工程需求,但不得少于以上规定人数)。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证明(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2)、专职人员执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注:(1)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等内容(2)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4)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128日至2016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文化路中段地税局对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219900分,投标企业应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及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清丰县建设投资公司

联 系 人:任群力          话:0393-7788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先生          话:15539353710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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