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同意、财政等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确定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服务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潭政发[2015]2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服务单位,因第一次公告期间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将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编号:LYZC-160122
项目立项文号: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改革物价局雨发物[2015]35号文件
二、项目授权主体: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建元学校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服务单位招标
3.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湘黔铁路与建设北路延长线之间。湘琦路与赤马十号路之间,科大路以西,金塘路以东。总用地33360.01m2,总建筑面积29339.37m2,由教学实验楼、综合楼、体艺楼、学生公寓、食堂、大门、200米运动场、看台及其他附属用房组成。
3.3、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3.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17585.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4700万元(主体工程约8000万元,附属工程约6700万元)。
3.5、工程建设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建设标准规范,合格工程。
3.6、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施工期为10个月。
3.7、项目服务期:共8年,其中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维护管理期6年(项目建成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四、项目服务范围
本项目以施工图红线为界。中标方作为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依法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进行投资建设(与建筑工程无关的设施设备除外)、维护管理和移交等。本项目主体工程要求中标方捐建,不予回购,湘潭市人民政府和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将授予重大荣誉,予以表彰。附属工程建成后由雨湖区人民政府回购。
五、项目运作方式和要求
5.1、中标方作为融资、建设及维护管理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建设阶段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在后续服务期内对建成的公共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物业管理。政府在服务期内按合同约定向服务单位支付回购款,项目建成后由服务单位将项目移交给雨湖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1.1前期工作:采购人负责办理项目前期报批报建的各项手续,确保本项目可以依法开工建设。
5.1.2工程建设:由中标方依法按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科学组织项目设施,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1.3计价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施工图,按现行湖南省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及现行配套文件、2014年版《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年版《湖南省仿古建筑、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和取费程序计价。
5.1.4结算方式:合同范围内工程总价及其他相关款项按合同约定实行全过程审计结算。
5.1.5项目维护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交付政府方使用, 在项目服务期内,由中标方负责本项目的维护和物业管理,确保项目完好运行正常。
5.1.7项目移交:服务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将项目和全部资料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及其指定机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注册资本(如与实收资本不一致,以实收资本为准)0.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总资产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0.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独立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2014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承担能力;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7)热爱教育事业、公益事业,承诺对本项目主体工程予以捐建,不计入回购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的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原件;⑤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二代身份证)原件;⑥社保登记证或者近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
7.4、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上午9:00。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一致。
十、评标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采取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其他说明
13.1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3.2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工程、设备和服务,必须进行的外国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
联 系 人:罗老师
电 话:0731-58264373
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58532511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18456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