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7]次 更新日期:2016-01-22 17:49:56.0 |
驻马店市泰然路(古吕路-郎陵路)、金湖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清富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道路工程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ZMD2016-032
1、招标条件
1.1、本工程招标项目驻马店市泰然路(古吕路-郎陵路)、金湖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清富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道路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位于驻马店市北部,泰然路(古吕路-郎陵路)、金湖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清富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区域。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泰然路(古吕路-郎陵路)为城市支路,南起古吕路,北止郎陵路,全长644.195m,道路红线宽15m;金湖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为城市支路,西起文明大道,东止乐山大道,全长558.527m,道路红线宽15m;清富路(文明大道-乐山大道)为城市支路,西起文明大道,东止乐山大道,全长558.096m,道路红线宽15m。工程概算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无;
2.5、项目监理期: 为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 ;
2.6、监理质量等级: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丙级(含丙级)以上(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或综合资质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 2016 年1月 21 日至1月27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和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国土资源局南楼)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593962082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代理机构: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通达路交叉北100米路西瀚宇商务7#楼17楼1722室
电 话: 0396-2666002 电 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 董主任 联 系 人: 郝飞翔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已备案(开发区建设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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