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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31]次 更新日期:2014-01-04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由岳发改[2013]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区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由岳发改[2013]1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南岳区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红星、双田、枫木桥、龙潭等村。

2.4规模:新建和改造渠道9150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计划投资概算约162万元。

2.3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于2014年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新建、改造渠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7月-2013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一经递交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由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收款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岳支行

账    号:43001570564052500900

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南岳区现代农业发展优质稻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月3日~2014年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携带:①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且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出方有效)、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①、②中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南岳区建筑管理站购买招标文件。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复印件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6.2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报名。

6.3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6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南岳区建筑管理站(南岳区祝融路22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监察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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