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4]次 更新日期:2016-01-19 20:23:58.0 |
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经豫濮濮阳环保【2015】215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BJHLHN-2016-012
2.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800亩
2.3建设地点:西起南堤村,东至风雨塘桥,金堤两侧,金堤河沿岸相关区域
2.4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为:政府投资,支付方式原则上4:3:3(第一年支付总投资的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
2.5项目要求:计划工期:1年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各标段详细内容如下:
施工一标段: 金堤河南岸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微地形、土方)
施工二标段:金堤河北岸及金堤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标段:金堤河桥西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四标段:月亮湾沙滩景观绿化(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濮阳县金堤河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的);
3.1.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3.1.4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指工程类型相同、结构相似、功能基本相同、规模大致相当的项目)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
3.1.5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出日期应在报名日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四个标段中的任意二个标段进行投标,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且同一个项目经理,则只能成为招标金额较大的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若一个投标单位对两个标段投标且两个项目经理,则两个标段均可成为中标人。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且具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2、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的);
3.2.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
3.2.4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指工程类型相同、结构相似、功能基本相同、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监理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2.5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出日期应在报名日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办事处(濮阳市振兴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濮阳宾馆七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
①报名人员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②投标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③项目管理人员资料: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企业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项目经理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资料:
①报名人员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
②投标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不足三年企业提供现有年份)、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③项目管理人员资料: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注: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到场,并出示以上报名时携带资料的原件,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提供1套,并标注所投标段。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监理标: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393--3355558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濮阳宾馆七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苏女士
电 话:0393—8085789 18639304806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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