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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衡山路中段整治提升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92]次 更新日期:2016-01-15 12:37:21.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漯河市衡山路中段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漯河建城【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衡山路中段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漯河建城【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衡山路中段整治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漯河市

2.3项目概况:漯河市衡山路(人民路-漓江路)全长400米,原三块板路面改为一块板沥青路面,拆除路面内的绿化带,原道路路面进行冷再生处理,人行道高标准改造,人行道以外改造设置成停车场。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4.3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圆整/份,售出不退;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漯河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漯河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随机摇号选取法,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投诉部门

漯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咨询及投诉电话:0395—2921567

地址: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质监站办公楼四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 

联系人:文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联 系 人: 郑珊珊(17603957188)、罗亚峰(18839775736)宋媛媛(17603957166)

固定电话:0395-3226868/0371-53360705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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