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6-01-12 11:37:41.0 |
2016-0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丰大道(曲河大桥西桥头一零陵南路与长丰大道交叉口)立面改造工程已由永经开经发投字[2015]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祁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丰大道(曲河大桥西桥头一零陵南路与长丰大道交叉口)立面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丰工业园内
2.3 规模: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以经开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筑立面改造包括违章构筑物拆除、现有房屋立面整治装修、广告牌拆除重置、沿街道路景观及部分公共设施安装改造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15.07-2015.12)的社保证明,且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永住建发〔2015〕9号文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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