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罗山县城道路隔离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罗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隔离设施项目政府采购
1.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1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2.2采购内容:道路隔离设施采购及安装。
2.3交货期限及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及验收完毕。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资质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盐雾性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人工气候老化检验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湿热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检验报告委托单位均须为投标人。
3.5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盐雾性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具备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人工气候老化检验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耐湿热检测报告(检测时间须大于等于2000小时),检验报告委托单位均须为投标人。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元)
5.1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408室换取收据。
5.2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保证金收退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6年2月18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8376722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 18337331929
2016年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