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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27]次 更新日期:2013-12-24 00:00:00.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2013]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双峰县洪山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2013]2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双峰县洪山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洪山殿镇龟灵村、大旗村、杨林村

2.3  规模:

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包括一号、二号、四号道路和洪山大桥建设工程,道路总长1707.56米,其中一号道路长225米,宽40米,二号道路长237.52米,宽40米,四号道路长593.85米,宽30米,洪山大桥长52米,宽28米.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本工程与双峰火车北站站前约64亩开发用地出让(详见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双土告字(2013)第027号】)实行捆绑招商。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道路及排水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桥梁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两年。

2.7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桥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09]109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2 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公路工程专业1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1 人、机械员1 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 人。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以提供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在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为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9、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购买招标文件时除交纳工程造价2%的投标保证金和工程造价8%的反串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外,经开标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人参与开发用地竞买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不计利息)。

3.10、投标人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开发用地报价竞买的承诺书。

3.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1月3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3、 中标人进行土地开发必须遵守房地产开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只进行合格性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参与开发用地出让报价竞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如果未注明是“娄邵铁路双峰北站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押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各项到帐情况均以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入帐回单为准。

开户名称: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双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户:8901 1420 0203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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