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安阳县安-姚公路中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已由 豫财环[2014]1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三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阳县磊口乡安姚公路中段北侧
2.2 建设规模:约587.4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2.4工 期:同施工工期
2.5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具有地质类或勘查类或水工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没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当年开始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从事本工程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 月 26 日下午14 时30分,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角5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13137193626
招标代理: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180373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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