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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6-01-05 11:09:37.0
摘要:招标编号:XDEC-A2015124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

 

招标编号:XDEC-A201512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基坑监测

2.2、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雁鸣安置房A区项目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雁鸣路以东、中原大道以南、铁牛路以西、白沙路以北区域,由BS30-01-02BS30-01-04BS30-10-03BS30-11-01BS30-12-03等五地块组成。

 BS30-01-02地块:地块面积约62600㎡;

 BS30-05-02地块:地块面积约26209㎡;

 BS30-10-03地块:地块面积约 11474㎡;

 BS30-11-01地块:地块面积约87248㎡;

 BS30-12-03地块:地块面积约72824㎡。

2.3招标范围及监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监测周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质量要求:监测成果及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监测需求);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企业承接过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坑监测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监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过20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坑监测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监测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15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17时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67188883;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计量认证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5)拟派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及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4)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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