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5-12-29 00:07:3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中路铺镇石狮村排泥组滑坡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湘国土资函[2015]29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湘潭县中路铺镇石狮村排泥组滑坡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ZPCGXTX-2015-01
2.3建设规模:政府采购预算为211.37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湘潭县中路铺镇石狮村排泥组滑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主要治理项目包括抗滑桩支挡工程、浆砌块石挡墙支挡工程、截排水沟工程、监测工程共4个分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2015年度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且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如果需要密码才能查询的),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到湘潭县国土资源局5楼503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止,在上述时间内,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汇支行
开户账户:800056885308024
5.3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排泥组滑坡治理工程”,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简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开标要求:
6.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8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湘潭县国土资源局5楼530会议室
6.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核验身份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的监督。
9、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人:湘潭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9752776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8711024970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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