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管县公安国保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蔡县公安局委托,对河南省直管县公安国保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选定参与投标人,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邀请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管县公安国保系统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新政采【2015】141号
二、邀请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公安国保系统平台设备。(该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7)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以上第(3)--(7)项各种证件资格预审时验原件。
四、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按约定的时间,密封提交《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资料(一正四副,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7)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时间、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1)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
(2)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6日9:30分(请参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否则拒收其资料)。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6日9:30分。
六、递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的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新蔡县周潢路南段路东)。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当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3家以上作为正式投标人。
八、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正式投标人,并发出投标邀请函。
九、凡接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请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蔡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6-8137111
集中采购机构: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6-5997799
传 真:0396-5997799
邮 编:463500
地 址:新蔡县周潢路南段路东
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