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业务技侦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发[2012]859号和长发改投发[2012]923号和长发改投发[2013]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长治市城区秦家庄村南一环路与规划经十九路交汇处,建设规模:18865.17平方米;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监理业绩证明(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书)、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12月 22 日至2015年12月 28 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务大厅四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地 址:长治市城区
联 系 人:李虎成
电 话:1393555 8198
负责人:王志刚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吉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尧
电 话:13133355399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