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5-12-17 19:49:57.0 |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乡市国土资源局储备交易中心的委托,对其2016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乡市2016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XXCG-427
3、委托代理编号:XY2015-100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1 | 2016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服务 | 1项 | 210000 |
iData数据工厂全功能版 | 1套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⒈详见谈判文件 | 1、详见谈判文件 | 1.详见谈判文件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B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湘乡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973296000
地 址: 湘乡市工贸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舒建军 陈铁华
电 话: 0731-56792082
地 址: 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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