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小额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库单位: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建库内容:按照项目专业类别,根据浏阳实际情况,暂建立房建、市政类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浏政办发〔2015〕14号)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至200万元的房建、市政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方式从企业库中确定施工单位。
三、建库时间:二年(自建库之日起开始)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经浏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含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承接此类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4.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浏阳地区独立完成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国有投资项目同类工程业绩(需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招标人出具的完工证明)。
5.在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申请人在浏阳市范围内须设有固定办公地点,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专业的施工队伍,且建库单位保留入库后对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办公用房如为自有,则应提供房产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
8.申请人需提交2名以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在湖南地区没有被有关行政或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不良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诚信纪录,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其中,被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记不良行为记录5分(含5分)以上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此次建库。
10.入库申请人与建库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次备案入库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参加
五、申请人报名时间和地点:
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413室)
时间:2015年12月16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晏新宇 联系电话:8360137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及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本次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资格审查及入库由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由市发改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工务局、招投标办、制造产业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审查。资格审查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公司注册地在浏阳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申请人优先入库。
3.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家;当满足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超过20家(含20家),则全部入库;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20家时,除优先入库的申请人,剩余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用抽签的方式加入企业库,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4.申请人在入库候选人名单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逾期未缴纳者将取消其入库资格。
七、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入库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4.申请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入库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6.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7.申请人没有在入库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
(1)资格审查必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若建库单位在公告中有提供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填报,如建库单位未提供格式的,则由入库申请人自行制定格式。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装订成册。
(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见附件3),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以备审查。
八、为加强、规范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必须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的监督。
九、本公告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库企业名单信息将在浏阳市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建库单位: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晏新宇
联系电话:8360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