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2011-2015年危桥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6-- 001号 XHTC-GC-2015-5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蔡县2011-2015年危桥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蔡县2011-2015年危桥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蔡县境内
2.3 工期: 18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黄楼镇黄楼街桥,余店镇常庄桥,佛阁寺镇台子湖桥,余店镇余店西桥,十里铺乡薛庄桥,孙召镇黄庄桥,棠村镇陶桥,化庄乡南邹庄桥,弥陀寺乡李小寨桥,涧头乡湖李圈桥,共计约328.4延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测量员)不得转借、挂靠,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两项单项合同额600万元(含600万元)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中标后,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封存,到项目竣工验收后返还。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须携带原件验证审查,最终以评审专家验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自到报名处签订项目承诺书并携带以下有关证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测量员)证书、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政府部门质量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项目承诺书等。
4.2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期间为准),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胶装复印件两套。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 月 16 日至2015年12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4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金额:拾伍万元整(¥150000.00)。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17:00止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
收款人户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人账号:1715127329100002228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
行号:1025 1191 2737
联系人:王华梅 联系电话:0396-3721020
注: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凭证需注明项目编号,如XCJS2016-- 001号)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蔡驻新路支行)查询确认到账并加盖其印章。加盖投标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3598920768 电 话:03962979997 03715608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