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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5-12-16 11:20:03.0
摘要: 清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已经濮发改投资【2015】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丰县残疾人
 

 

     清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已经濮发改投资【2015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清丰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

2、建设地点: 清丰县将军路中段;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4、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四层,框架结构;

5、投资金额: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240万元,其余单位自筹;

7、工    期:18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8、企业2013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非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业绩,附工程项目所在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有效)(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信息一致的中标公示、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为准,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1215- ---20151221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1 5 900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投标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18572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瑞霞

联系电话:18639370718    0393--206066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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