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6]次 更新日期:2015-12-16 11:19:56.0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设备采购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设备采购
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总投资:61.975万元
4.招标内容:商用电脑、商用笔记本、商用一体机详见清单
5.交货日期:按合同规定日期
6.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濮阳市政和路32号。
3.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授权证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721710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93-6111533
邮箱:henanxinchengpy@163.com
本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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