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90]次 更新日期:2015-12-14 23:46:32.0 |
2015-12-14
招标编号:YZJCZB2015-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项目已由永发改投【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LF核【2015】68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蓝山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佳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项目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院内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项目,2栋,五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4736平方米,工程造价约600万元、按一个标段发包。
2.4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公租房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网址上查询不到信息的投标人,一律按废标处理。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连续近6个月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必须盖有社保部门的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凡不能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以及在网址上查询不到信息的投标人,一律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中标后业主方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每月进行不定期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得少于22天,凡未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缺勤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每缺岗1天扣1000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所扣资金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的30%当月兑现,剩余预留款待工程完工后退还施工方。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缺勤累计超过22天,视为根本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同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报县相关监管部门转省住建厅公布该投标单位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永住建发【2015】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招标文件、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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