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浏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防护设备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手术室净化防护设备改造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LZC2015-106
委托代理编号:MCZB-2015-03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所投设备制造商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售后服务证明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的备案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浏阳市鼎丰家居城20栋2楼。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无论是否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4.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来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其投标恕不接受。
4.5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5年1月5日9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5年1月5日9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
6.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3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 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监督电话:0731-83601093 0731-83601371
6.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
地址:浏阳市人民中路20号
电话:15802697188
联系人:闫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浏阳市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鼎丰家居城20栋2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31-836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