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招标信息 > 濮阳市招标信息

南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5-12-11 12:40:44.0
摘要: 南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目前三通一平已经完成,南乐县公安局现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南
 

 

南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目前三通一平已经完成,南乐县公安局现委托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1.2 资金来源:自筹

1.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南乐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1)、大厅及卫生间装饰装修工程,(2)、大厅礼堂装饰装修工程,(3)、会议室装饰装修工程,共一个标段。

1.4 建设地点: 南乐县公安局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  

1.7      期:60日历天

1.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0  总投资金额:70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先前承建的项目已产生变更或已解除与原有工程合同的,提供变更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交打印的网上公示页面),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3、 财务要求:2013年、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业绩要求:201211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各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从规模、结构以及造价上等同于或高于本标段)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 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司、法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应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已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有数字证书的投标单位可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指南”查询办理数字证书流程。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12 10----1216 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www.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资信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人须在201613 18: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缴纳方式: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资信金:所有投标单位于20151220日准时从公司基本户应缴纳工程资信保证金(不计利息)伍万元人民币(500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部分资信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退还。(打款时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因款项不明的后果投标人自负)。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开户名:南乐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账号:16-45310104000110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濮阳市南乐县支行

五、中标后,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南乐县公安局        

    人 :张先生                       

      话 :1383929460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葛先生  、王先生

          13030302388 0371-68081055

                                               

 

 20151210

 

 

 



Copyright © 2013-2025 易快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在线QQ:6410861 | E-mail:6410861@qq.com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