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58]次 更新日期:2015-11-28 11:32:3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2、项目编号:XCZB17-1511022
3、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器材采购项目
4、项目预算:190万元
5、拟采购的货物:登高平台车一台;
6、项目资质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非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③投标产品必须经过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④开标时须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其经销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理由:本项目于2015年9月22日至分2015年9月29日分别发布了一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告,进行两次公开招标报名,截止报名时间该标包两次报名单位均不足三家,无法正常进行开标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条之规定,特将第二标包招标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于2015年11月20日15时00分进行了竞争性谈判,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只有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符合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中相关条款,因实际需要且工期较紧,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用技术等唯一性论证意见,将本标包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四、拟定供应商:
名称: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31-5号
五、本公告有效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 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单一来源招标有异议,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质疑,过期不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3-8929869 13721710008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93-6111533 13703830981
濮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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