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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河第六大桥第二次亮化采购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8]次 更新日期:2015-11-25 14:54:35.0
摘要:浏阳河第六大桥第二次亮化采购招标公告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工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浏阳河第六大桥二次亮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浏阳河第六大桥二次亮

  

 
浏阳河第六大桥第二次亮化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工务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浏阳河第六大桥二次亮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浏阳河第六大桥二次亮化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108   采购代理编号:GDZCLY-2015-13
三、采购项目预算:80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浏阳河第六大桥二次亮化,详见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2)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最近连续3个月(20158-10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5)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需无在建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且必须承诺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投标报名时间及购买标书时间:201511252015122,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浏阳市威尼斯国际花园G5602室)
3.标书售价:人民币400元,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此费用不再退还。
报名和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其投标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5上午900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1215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上述证书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原件)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的岗位证书,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的近三个月(20158-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7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以上资质证明(1-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原件不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复印件并入投标文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者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者,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以免延误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账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号:8000  9343  9611 011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监督电话:0731-83601371    0731-83601093
6、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731-83601365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浏阳市工务局
联 系 人:先生      电话:13548558964
    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六栋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浏阳市威尼斯国际花园G5602
联 系 人:女士          
    话:0731-83672137
十、监督管理机构
浏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83601092      传真:0731-83601026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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