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11-19 16:37:31.0 |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沁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沁阳市城区道路清扫洒水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5】第26号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城区道路清扫洒水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具体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辆) |
1 |
雾炮车(喷雾降尘车) |
8吨 |
1 |
2 |
洗扫车 |
16吨 |
1 |
3 |
洗扫车 |
8吨 |
2 |
4 |
洒水车 |
16吨 |
1 |
四、项目预算金额: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元)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必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3、该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4、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交易科)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整
5、投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6、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整
7、开标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1、联系人:杨科长
2、电话:0391-5691472
3、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2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联系人:靳芳
2、电话:0391-5281131
3、传真:0391-5281130
4、联系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0号
十二、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5637651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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