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5]次 更新日期:2015-11-16 14:20:45.0 |
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FY-2015-147)
1、招标条件
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已由正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正发改【2015】111号文件批准建设,各种有效资料已经县住建局审核确认。项目招标人为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7层综合教学楼2栋,均为框架结构,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739.64㎡,2#教学楼建筑面积约4997㎡。
2.4、计划投资:约1070万元
2.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6、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含答疑、补遗,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企业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任何部门限制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5、递交投标件的同时需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151291005020398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汪主任
电 话:13525312499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39662362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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