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山东] 点击:[85]次 更新日期:2013-11-28 00:00:00.0 |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迁建扩建工程地源热泵项目招标公告 | ||||||||||||||||||||||||
2013-009202-0908-012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迁建扩建工程地源热泵项目 已由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社会【2009】4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迁建扩建包括门诊医技楼、1号病房楼、2号病房楼、保健楼、感染楼、后勤服务楼和连廊组成,局部设一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潭路以东、消防培训中心以北。 2.3计划工期:具备施工安装条件后120天。 2.4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泰山杯"验收要求,并负责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招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2.7本项目除第一标段外,第二、第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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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第一标段: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主机制造商针对本产品的唯一授权,并提供制造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地质勘查甲级资质或凿井甲级资质(凿井资质业务范围需包括钻探及基础处理)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 2010 年1月1以来所负责施工的总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地源热泵项目(含打井、机组、末端)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地源打井项目(含机组)的施工管理业绩; ⑤本标段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⑥外地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年检有效的入泰施工备案许可证; ⑦主机采购安装方须具备办理争取上级节能资金的能力,提供合格的各类申报资料,以主机采购安装方为主办理节能资金补贴各项手续,其他标段的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 第二标段: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地质勘查甲级资质或凿井甲级资质(凿井资质业务范围需包括钻探及基础处理)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 2010 年1月1以来所负责施工的总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地源热泵项目(含打井、机组、末端)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地源打井项目的施工管理业绩; ⑤外地投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年检有效的入泰施工备案许可证; ⑥以第一标段的负责主机采购安装方为主办理节能资金补贴各项手续,本标段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三标段: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所供末端设备须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企业类似业绩:须提供 2010年以来总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地源热泵项目(含打井、机组、末端)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地源末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施工管理业绩; ⑤以第一标段的的负责主机采购安装方为主办理节能资金补贴各项手续,本标段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 | ||||||||||||||||||||||||
4.投标报名 | ||||||||||||||||||||||||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3年12月2日至 2013 年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泰安高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泰安市高新区龙泉派处所六楼会议室)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一套报名,逾期不候。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另行通知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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