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6]次 更新日期:2015-11-12 16:55:21.0 |
2015-11-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零陵区江雪路垃圾收集站及公厕项目,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投〔2015〕1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零陵区江雪路垃圾收集站及公厕项目
2.2 建设地点:零陵工业园
2.3 规 模:约人民币约为100万元(具体金额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占地4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平方米,主要建设垃圾收集站、公厕、环卫工人休息室(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 中级 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可由其他岗位职责人员兼任,但必须提供对应的岗位资质证书,未提供证书的做废标处理)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且查询结果须为本单位职工。
3.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招标代理公司的邮箱(569065996@qq.com),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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