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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94]次 更新日期:2015-11-11 16:51:41.0
摘要: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作者:工程股发布日期:2015-11-1110:00:50查看次数:57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
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工程股   发布日期:2015-11-11 10:00:50   查看次数:57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2.1项目名称: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新建校园计划建设面积约为1069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安阳县蒋村镇张贾店村,孟蒋路东,滨江花园小区东侧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勘察和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地质勘察含钻探、原位测试、土工试验、技术工作及跟踪服务等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
3.3、投标人需提供由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
(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城市规划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接受3方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4)联合体成员应签订有联合体协议书;
(5)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 投标报名
4.1请于201511 11日至 20151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蒋村镇第一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校长
电话:13837225192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6390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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