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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C2标段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75]次 更新日期:2015-11-09 20:04:53.0
摘要: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长国土资政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实施,建

 

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长国土资政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5]117号下达,招标人为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通过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公开遴选,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要求
1、项目名称: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DHJS-LY-2015-01
3、建设规模: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工程施工费:约2612.32万元
5、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20天(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7、保修期:一年
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且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
标段号
项目区
项目位置
标段金额
备注
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C1标段
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 114.34公顷
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境内
297.22 万元
社会公开
C2标段
官渡镇南岳社区105公顷
官渡镇南岳社区境内
256.83 万元
C3标段
小河乡谭湾村86.44公顷
小河乡谭湾村境内
215.78万元
C4标段
北盛镇乌龙社区70.1村公顷
北盛镇乌龙社区境内
164.65 万元
C5标段
文家市镇玉泉、岩前村131.41公顷
文家市镇玉泉、岩前村境内
324.55万元
C6标段
葛家乡乌石龙村155.35公顷
葛家乡乌石龙村境内
378.13万元
C7标段
淳口镇向坪村68.58公顷
淳口镇向坪村境内
170.95万元
C8标段
官桥镇苏故、保华村123.77公顷
官桥镇苏故、保华村境内
248.23万元
C9标段
官渡镇云山村105.82公顷
官渡镇云山村境内
249.01万元
C10标段
淳口镇鹤源社区、佛岭村132.43公顷
淳口镇鹤源社区、佛岭村境内
306.94万元
(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没有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依法取得的企业资质证书,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企业没有被吊销工程资质证书;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申请人须在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投标申请人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含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通报中被禁止在浏阳市投标的单位)。
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且须持有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处于有效期内;如出现建设厅审核证件或继续注册而颁发的临时执业建造师需湖南省建设厅开出合格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厅公章或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地址;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近6个月(20154-9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根据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长土整字[2015]04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开标时交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交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各投标人不得有伪造项目经理培训证重复投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上报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
 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前提交该证明原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无在建情况进行承诺。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以虚假资料参与投标。同时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7、参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各标段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根据长沙市土地整理中心“长土整字[2015]05号”文件《关于公布2014年度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优秀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的通知》中的2014年度优秀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被评为优秀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未抽中则与其他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一并参加第一轮入围抽签)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不对应具体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个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抽取。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和图纸)自2015年11月9日开始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提供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沙市镇河背社区、大源村等10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6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截止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拨付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导致投标保证金延期退还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户  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3、开标时间:2015年112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要求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浏阳支行  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4316 4500 0018 0100 43167)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中标人(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市招投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 10 %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中标单位在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浏阳市环府路支行或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浏阳支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签订《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书》由招标人、银行、中标单位三方共同监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书》执行。保证金须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中标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中标后中标人与设计单位联系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事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uyang.gov.cn)及《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和《浏阳日报》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浏阳市国土资源局四楼
联   系   人:邱女士
联  系 电 话:1508487948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香槟现代城B栋1单元624
 联 系 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18873119199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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